我考的這一年,是五等只有考選擇題,國文不用寫公文作文。(哪一年開始的忘了,但不用寫公文作文真的輕鬆很多)
非本科系出身的我,最早是想考三等檢察事務官(因為沒有要求科班出身的門檻,薪水又很高,當時希望可以考上後這輩子再也不用考試了),可惜想拿高薪當然沒那麼容易。在當在職考生準備3年、落榜3次後,對國考迷惘了,因為實在不確定究竟甚麼時候才能到頭?要考到幾歲?想離開原來沒有發展性的工作卻考不上而走不掉,很是苦悶。
換工作是件不容易的事。在毅然決然辭職想另覓他職的時候,更覺如此。
本身個性被動不積極,欠缺服務熱誠和企圖心,從事服務業、業務都不合適,只想從事單純的行政事務,最好正常上下班+休假;而看來看去,從事行政事務薪資又不至於太low的工作,還是公務員啊!
於是101年再次決定投入國考,這次從基層開始往上爬,不再妄想能一躍入龍門。當時老媽覺得我有大把時間,只準備一項考試未免風險太大,要我把握所有考試機會,都去報考,結果就是當年全部落空。(事實證明,專一準備才是正道啊)
102年6月,辭掉當時的工作全力衝刺,不再補習(去年補過,發現把五等跟四等書記官放在一起上課,但他們要寫申論題,跟我們這種只寫選擇題的準備方向實在不相同,索性自己讀算了),用去年的書本準備8週時間,終於在10月放榜時有幸錄取上榜,成為司法機關中最基層的公務員。
放榜後,等了起碼1個月,才等到志願單來,從上面的開缺地方及名額填選要服務的單位。
那一年很不幸,有缺額的最南端是從南投開始,往北上乃至東部、離島都有開缺,而我所居的高雄僅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開缺1位,被當年的榜首獨佔,只考到第14名的我,只好外放。
由於基層人員起薪低,所以我極力避免進台北市,最高法院、智財法院、北三院(缺額最多)等都不考慮,一心往其他看起來比較「省錢」的地方去。
基於老公剛好在核四服務,最近處就是基隆或宜蘭囉。我將宜蘭地檢填為第二志願(第一志願還是存著一絲希望填了高院高雄分院)。
103/1/1,到宜蘭地檢人事室報到。
新考進的人員為了方便年資計算,必須1/1報到,即使那天放假,人事室科員也要犧牲假日來幫新人辦理報到手續。該填的單子填一填、再拿些資料回家看,然後就等隔天上班,去派令分發的單位開始上工。
公家機關的薪資是每月1日匯入帳戶,跟一般民間大多5日發放略有不同。
錄事在公務員職等中,是委任一職等開始,最高升到委任三職等即到頂了,再也上不去。想再往上,只有再考,或累積到一定職等、資歷,去參加他單位的人員甄試(應徵面試)。
委一職等的薪俸只有11635,加上專業加給後共29345,若不加班,這便是薪資全部;之後扣掉公保、健保、退撫基金,約僅27.5K而已。(所以補習班傳單上的的32000是騙人的!)
加班費也是用薪資作計算基底,委一的錄事加班只有122元/小時!不管加多少小時都單一費率,不同於一般勞工加班還有因時數而有乘以1.33或1.67的差別,甚至每個月加班時數還有限制。如本署限制錄事加班費最高為1800元,最高可報加班14小時(1708元),剩下不足額的那一小時通融可報補休,再超過可就全都送給國家了~~還有,一天加班不得超過4小時。
我加班全都報補休,因為122元/小時實在太不值了!乾脆去麥當勞打工!老娘當年在日月光做得昏天暗地,23000起薪都可以加班到薪水上40000了!這點小零錢還真看不上眼!補休的時數剛好讓我請假提早搭長途車回高雄,讓第一年沒假可休的我有個方便之門。
剛到任,我被派在紀錄科的分案室,工作如下-------
一、資料輸入:也就是把各警局移送本署的案件被告前科查詢列印後,再打入所謂的一審系統,然後用電腦分案給各股檢察官偵辦。不過因為分案有分案規則(檢察官也很計較每月分案數的),所以那由資深人員承辦,我只負責電腦輸入儲存。警局每天新案不斷送入,還有其他法院送回的「核判」、檢方送調解的「調偵」等各種需要電腦紀錄的案式,都要KEY,所以打字絕不能慢。
二、前科查詢:新案中的被告、或當日被送進法警室的犯嫌,都要查詢前科,可用僅分案室具備的法務部NCR系統查詢,該人的第一筆到最近一筆、哪裡的案子、目前進度到哪裡,巨細靡遺,然後列印,新案就夾卷,或交法警供當日值內勤的檢察官參考。
三、發通/撤緝:書記官會做通/撤緝書,接下後就要上NCR去發通/撤緝,由於一發就全國警察系統、高檢署都會收到,萬萬不可出錯!文書方面的通/撤緝通知書會由法警送本地警局,所以發通/撤緝的時間必須是15:30前要完成,太晚會造成法警作業不便。
四、公文查詢:公家機關每天公文往來甚多,檢察官偵辦案件須要調的資料或他機關回覆詢問的文件進來後,有很多沒寫清楚承辦股別或單位,幫公文找家也是我的工作內容之一。
本署2F以上的辦公室都由刷卡機管制,無卡者是不能隨意出入的,所以2、3F都很靜謚,負責資料輸入的人也跟別科室沒太多的業務往來,電話極少,堪稱最符合我夢想中的工作環境。
然而,因為北上宜蘭任職時,已有孕在身5個月,做滿4個月完成必須的打字測試後不久,五月初即請產假回高雄待產,產假休完7/15再回宜蘭上班,工作發生了很大變動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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